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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物收藏,2022年两会对民间民藏的文物有什么好政策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1-26 05:12:00 浏览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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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收藏文物要登记吗?

1.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二)从文物商店购买;(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四)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章、民间收藏文物第三十八条规定: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收藏文物,其依法收藏的文物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2.私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拥有文物的出处(来源)及其证明文件,越来越成为人们判定是否合法、甚至真伪的重要依据3.国家《关于加强文物市场管理的通知》规定,受国家保护的文物,只能由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单位在准许的范围内专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经营。一、1911年以前中国和外国制作、生产、出版的陶瓷器、金银器、铜器和其他金属器、玉石器、漆器、玻璃器皿、各种质料的雕刻品以及雕塑品、家具、书画、碑帖、拓片、图书、文献资料、织绣、文化用品、邮票、货币、器具、工艺美术品等。二、1911年至1949年间中国和外国制作、生产、出版的上款所列物品中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者。具体品类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报国家文物局备案。三、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的作品(名单由国家文物局确定)。《通知》还规定:1911年至1949年间中国和外国制作、生产、出版的陶瓷器、金银器、铜器和其他金属器、玉石器、漆器、玻璃器皿、各种质料的雕刻品以及雕塑品、家具、书画、碑帖、拓片、图书、文献资料、织绣、文化用品、邮票、货币、器具、工艺美术品等,经批准后可以在旧货市场销售(符合上条二项者除外),但必须施行文物监管。

民间收藏的文物,何时能被官方认可呢?

应该要一段时间才能,因为他们要通过层层的审核,他通过各个专家的检验才能够确认你的这件产品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才会得到认可。
民间收藏的文物,何时能得到官方认可?”这一问题莫过于是广大民间收藏者们,最为关心的收藏问题之一了。其实仅仅是针对这一问题的字面意思来讲的话,我国早在五年之前就有首批民间收藏文物被得到了官方的认可,这对十几年前来讲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虽然至今为止,我国依旧有大量的民间收藏品还无法得到官方的认可,但是与以前相比已经有了显著的进步。
晚明黄玉雕螭龙纹环形纸镇,尺寸:宽13.5厘米,估价:HKD 2,500,000,成交价: HKD 2,200,000
我们假设将时光倒退到十年之前,民间收藏品想要进入到像保利、嘉德等这样的官方拍卖公司进行藏品的拍卖,是肯定无法送进去的。一是由于这类官方的拍卖公司所聘请的古玩鉴赏专家都是出于国博系统单位的,他们看不上且不屑与民间古玩,二是因为如果是鉴赏专家们没有见过的藏品,他们就单一地认为历史上没有这类藏品,或者是这类藏品根本没有出现在民间的可能性,就会认为藏品为赝品。
明中期银胎鎏金嵌宝海水云龙大香熏,尺寸:宽39厘米;重13000g,估价:成交价:RMB 2,185,000
但是在十年后的今天,我国已经有一大部分属于精品的民间古玩,出现在了保利、嘉德等热门的拍卖公司的舞台之上,民间收藏品得到官方认可也指日可待。
清康熙松花石龙虎纹砚配掐丝珐琅螭龙纹砚床,尺寸:宽14.3厘米;厚11.5厘米,成交价: RMB 2,185,000
就从目前的收藏形势来看:民间收藏品之所以一直以来,难以得到官方的认可,其主要原因在于官方鉴宝专家们的不认可。从而进一步地导致了我国有大量优秀的民间收藏品流失于海外市场,更是有不少的民间文物,被一些不法商贩们作为出后创收的方法。据相关的文献记载: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每年向海外所走私的古玩艺术品高达数万件以上,这不仅是对我国文物的一种损失,更是对我国千年来文化的一种破坏。
清乾隆剔红榴开百子盖壶,尺寸:14.3厘米,估价:HKD 240,000 ~ 300,000,成交价: HKD 2,142,000
出现这一局面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我国文博界政策上的失误。倒退五年以前,文博界对民间藏品如同弃儿般的态度,导致民间收藏者们不得不贱卖自己手中所持有的文物,这也同样给古玩走私贩们提供的大量的走私货源,使得我国千年来的古玩艺术品源源不断的流失于海外市场。
清同治5年银鎏金龙纹四足方盖鼎,尺寸:宽58厘米;重15839g,成交价: RMB 2,127,500
另外一个导致民间藏品难以得到官方认可的原因在于,官方文物鉴定专家的不负责态度。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文博界的鉴定专家中并不愿意“动脑子”,他们所没有见过的藏品,就认为历史上没有。
银壳海兽镜,尺寸:直径13厘米;重659g,估价:RMB 1,200,000 ~ 1,500,000,成交价: RMB 2,127,500
这一懒惰的鉴定方法归总起来如下:1、国家博物馆藏品中从未出现过的藏品,不认可;2、官方考古机构所从未发现过的藏品,不认可;3、我国历史文献所没有记载的藏品,不认可;4、被我国当代专家或者是名人,认为某种工艺不该出现在古代的藏品也不会得到认可等。这种不愿意“动脑子”的鉴定方法,极大地刺激了我国文物走私贩的积极性,进一步导致大量的优秀文物流失于海外市场。

古董古玩民间收藏常识

1.文物和古玩的区别
古玩”和“文物”本来就不是没有区别的。
就拿我们古玩商来说,称呼你古玩商人、古玩经营者甚至古玩贩子都没有什么关系。倘若叫你文物贩子、买卖文物的,恐怕你立刻会汗毛直竖,冷汗直流,浑身都不自在。
为啥?是因为文物这两个字过于敏感了。偌大个中国惟有那些官商、合法倒腾文物的才敢于在名片上堂而璜之的印上“xx文物商店经理”之类的头衔。
古玩和文物之间的区别其实是古已有之。民间收藏雅玩暂且不论,拿皇宫内苑的收藏来说,本来就有两者的明显区别。

皇上后妃自己喜爱的骨董字画之类自然应该属于我们今天说的古玩的范畴,而皇史晟存档的历史档案、证物遗迹自然就是我们现在说的文物了。 皇宫如此,民间亦如此。
再举一个例子:即使是出家人,也免不了有收藏玩赏的欲望。佛教禅宗寺庙中,和尚方丈自己收集了许多珠宝、器物自然属于古玩之类;而其它的——经卷典籍且不论——那五祖私传给惠可的衣钵、那传说中佛祖留下的舍利子佛牙等物可能作为古玩吗?一些民间百姓祠堂中供奉的祖先遗物,尤其是具有特殊意义的,或训示、或启迪、或纪念诸此种种,都是不容亵渎“赏玩”的。
这些具有特殊意义的遗物,自然都是皇家、宗教、家族中倍加珍视的“文物”了。 不难看出,所谓古玩,首先看重的是它的玩赏性,突出一个“玩”字。
作为古董、骨董者,(骨、古同义)其价值还在于一个“古”字,也就是具有一定的时间磨砺和收藏价值。 至于“董”字,其实就是“懂”,收藏者、玩赏者需要一定的辨识鉴赏能力,或者见于玩中获得、提高自己的鉴赏能力,才更有趣味。
不过,话说回来。虽然我们认为古玩和文物是有区别的,就是前者重于“玩”字,后者见于“史”字,但是它们的共性都是一个“古”字。
所以,两者的分野是模糊的、重叠的。如两个交错重叠的环。
就是一部分古玩或者文物中具有赏玩和史证的两重性。举例区分三个不同的部分:一是历史上某名人的墨迹(大概不是什么书法家)、或者他戴过的一个旧斗笠等等,其赏玩或艺术或工艺价值极低,那么这种遗物就难称得上是什么古玩。
即便你收藏了它们,也不重其赏玩价值,只看重它们的历史意义、历史价值。这东西无论收藏在博物馆或个人家中,都应该属于文物类的。
二是历史上曾经大量流行、出产过的工艺品,或陶瓷、或珠宝、或器具,其个体并不能够代表整个历史或具有特殊历史价值,也并非证明某历史名人的经历生活,也不能代表历史中的艺术、工艺、科技的典型成就。 如临村财主家祠堂中用以祭祖的瓷碗,隔壁二奶奶年轻时用过的烟枪。
琐琐碎碎,虽无出奇却也温润雅致,这些显然很难与文物牵上什么瓜蔓。 最难界定的应该是那些环中的重叠部分,具有两重性的(文物法早对这些有明确界定)。
那些既有强烈的历史意义,又有非凡的艺术玩赏功能——顾恺之的画、王羲之的字、古月轩、宣德炉、商彝周鼎、秦玺汉碑……才更令人痴,令人狂,令人爱,令人愁! 惶惑中,不妨用这样一个说法作为本篇乱弹的收束:汉将军马援碑石为不折不扣的文物,而其拓片,可否称之为古玩?。
2.怎么鉴定古董
古董的鉴定目前有几种方法:①找到现今社会上比较出名的一些专业的人士进行人工检测,如蔡国声、单国强、张淑芬等,这些专家都是国家北京故宫博物院的研究员,对于古董古玩出具的鉴定证书都是社会上认可的。
②找检测仪器进行检测。现在有很多的机器能够将古董的年份、成份等检测出来,从而达到对古董的鉴定作用。
如X-6000荧光光谱仪等。 至于要去哪里进行鉴定,这一点就需要见仁见智了,因为国内的古董收藏网市场相当的混乱,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骗。
只能在这里给你提出一点建议,国内的检测机构大多都是骗子,最好就去找那种以“国”字开头的检测机构,比如“国际科学院文物检测鉴定研究所”,因为在中国只有国家认可的机构才会带有国字,这点就需要你进行判断了。
3.文物与古董、古玩、艺术品的区别
近年来,随着我市旅游业和收藏事业的蓬勃发展,民间要求建立规范的古玩艺术品市场的呼声日益高涨,但 *** 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和部分收藏爱好者,在如何正确理解文物与古董、古玩、艺术品的辩证关系方面还存在着模糊认识,导致我市古玩艺术品市场发育迟缓以及个别收藏爱好者出现行为不规范的现象。近日,记者走访了我市部分专业人士,就这一问题进行了专题探讨。
我市博物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告诉记者,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与此同时,《文物保护法》还明确规定,属于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我们通常所说的古董、古玩和艺术品,应该特指民间收藏的、不在国家禁止买卖之列的那部分文物。公民合法所有的文物,法律允许其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和流通。
“弄清楚了法定的文物概念之后,再解释古董、古玩、艺术品的含义就相对容易得多了。”我市政协委员、市收藏协会会长刘宝林介绍道,“古董、古玩均指古物,是一个事物的不同表述方式。清朝以前,人们把珍贵的古物称为‘骨董’,后来渐变为古董、古玩。民国建立后, *** 出面保护重要的古物和古迹,并成立了相应机构,于是便出现了‘文物’一词。由于许多文物具有较高的艺术鉴赏价值,所以收藏爱好者又将其泛称为收藏艺术品。一件古物,对文物部门来说就是文物,因为它有文化保护价值;对投资者来说就是古董,因为它有增值价值;对收藏家来说就是古玩艺术品,因为它有艺术鉴赏价值。国家出于保护文物的考虑,对于非国宝级的文物,鼓励‘藏宝于民’,并且允许民间依法流通,这为民间收藏事业的发展和古玩艺术品市场的兴起铺平了道路。”
改革开放以来,艺术品投资与股票投资和房地产投资并称三大投资热点,其发展势头有愈演愈烈之势。前不久,省会郑州一家拍卖行以1050万元的天价拍出一件汝瓷珍品,足见古玩艺术品市场对外来投资的吸引力有多么强大。焦作地区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民间藏品极其丰富,国家允许流通的古玩数不胜数。一次,记者深入博爱县某乡村农户采访时,在一堆猪粪旁边随脚踢出一件古代陶器,由此可见民间文物保护意识之淡薄。类似这些资源若加以妥善保护和整理开发,将对我市古玩艺术品市场的健康发育和旅游产业的上档升级起到不可低估的推动作用。刘宝林对此感叹道:“有鉴于此,我们很有必要在搞清楚文物、古董、古玩和艺术品概念的基础上,一边积极保护国家的文物资源,一边加快古玩艺术品市场的建设步伐,避免因个别执法人员缺乏相关法律和文物知识而导致干预民间藏品交流活动现象的发生,努力使我市的古玩艺术品市场建设,朝着有利于传承传统文化、提升经济水平、打造魅力城市的方向健康发展。”
4.古董收藏需要注意什么风水常识
从命理学上的角度出发,并不是人人都适合收藏这种古董古玩。
因为这些古董古玩,属于传统文化,本身有其五行属性。如果一个人的八字之中,是食神伤官为用,或是财星为用,那么是很忌收藏古董古玩。
因为古董古玩在命理学十神中,处于印的位置上。你看像徐子淇这类,肯定忌戴古董古玩。
比如命中忌土的朋友,也很忌古董古玩。只有那些印星为用,八字里面带华盖,带太极贵人的人,才适合收藏古董古玩,但这类人性情,长相又往往很怪异的。
所以,你看那些收藏家,十个有八个是天生异相,就是这样而来,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5.古玩收藏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古玩收藏有哪些注意事项?古玩收藏既能让经济与文化有机地结合,从而使大众所正确投资的财富得到增值保值,又能使人净化心灵,升华人生,显然,古玩收藏的好处很多,但同时风险并存。
那么,古玩收藏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一、收藏者凡是自己不懂、或拿不准的东西,一定不要去买,否则,钱财就很可能“打水漂”!“改姓”!这是因为古玩行业的“水很深”。二、收藏者不能“关门造车”,自以为是,也不能有“老子天下第一”的思想,更不能对照书本图录去购物,要多参加实践,必须在游泳中学会游泳。
从事文物、古玩收藏与鉴赏的最佳学习方法是“9+1”,也就是:一分读书,九分实践。同时要多攻读国家专业教材书,千万不能被市场上有些商品书、拍卖图录或网上天价误导,更不能被部分商人或少数专家“打毒针、灌蜜水洗脑”,要时时刻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一个明白收藏者。
三、收藏者要克服贪心,不要有捡大漏、发洋财的一夜暴富思想从事古玩,在购货时凡遇人、遇物都要进行多方面深入考虑。因为古玩是一个既复杂、又特殊的“特区”行业,这里静水深流,表面看似风平浪静,其实是水流湍急,稍有不慎,就会被水中的“鬼神”吞没,要时刻提防“文明盗窃”。
四、收藏者一定要严格地选择古玩鉴定专家,不能只看某些专家头上一道道的职务、职称、光环,要着重看专家“拿脉问诊”的实战经验。其专家好比是一名中医,诊断正确,对症下药,就有益于健康,否则,就会危害健康,甚至害人性命。
只有选对专家,才能彻底避免“有病瞎投医”的盲目性,选择专家最基本的三大要点:第一点,要求专家必须具有国家资质,上网核实;第二点,要求专家必须明确解读其实物的八大要素:1.明确器物名称;2.明确年代;3.明确产地;4.明确区分官器与民器;5.明确质地;6.明确工艺特征;7.明确品相;8.明确估价(仅供参考);第三点,要求专家“鉴定失误,负责倍偿”、“双方签约,照章办理”。只有签约,才能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只有保赔,才能尽可能地避免一部分少数不良专家恶意或善意的失误,最终促使专家规范行为、量力而行、严格自律。
本人认为:古玩鉴定专家不是万能的,尤其是面对市场鉴定估价的专家,更不是万能的,因古玩收藏涉及到万事万物,百科全书,专家是人而不是神。所以更应规范专家的工作行为,凡是专家不能明确解读上述八大要素的古玩“疑难杂症”,都不能收费,更不能随意发表言论。
只有这样,才能尽量地避免服务和被服务双方的失误,持宝人(收藏者)才不会被专家误导而吃“苦果”。在此,我还附带地讲一点:严禁专家在鉴定过程中(有偿鉴宝服务时)收购任何藏品,否则,就是欺骗。
本人认为鉴宝专家不能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否则,也就是欺人欺世。五、收藏者一定要将自己的藏品与市场接轨。
市场好比是温度表,其藏品价高、价低、是真、是假,反应“冷热”最灵。具体方法是:收藏者本人不要在市场直接露面,可委派其家人,或信得过的朋友、员工将藏品拿到文物、古玩市场上询问或假装出售,进行走访一百家、一千户而广泛听取众人意见,其结果自然明了,这也是古玩求证与求实的捷径之一。
六、收藏者一定要具有超前的眼光,宁可超行情收各类精品、完整件,不要贪便宜,收大路货、低档货、破烂货。只有这样,才能使其所投资的财富增值保值更快、更可靠、更稳定。
这一主张的前提条件必然是要求收藏者根据自身爱好量力而行。七、收藏者一定要理性有度地对待古玩,本人建议:凡购价值超过万元的古玩藏品,要与出让方(卖方)签协议,凡价值超过十万元的藏品,更要与对方既签协议,还要通过司法部门公证。
必须要求卖货人对其藏品保真,否则,约定无条件退货。凡涉及到买卖利益关系,只有签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才能利用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合法的收藏权益;才能尽可能地避免上当受骗。
本人为什么要在此提出古玩买卖必须要签约?这是因为我华夏文明传统美德是:助人为乐,行善为本,而当今古玩界一部分人却是背道而驰,有人遇到对方不懂货的情况,他不但不帮助他人说明其年代及价值,反而用“捡漏”或施骗术的手段来算计对方,以得逞为本领、为光荣、为自豪。正因为这个普遍多发现象的存在,本人呼吁广大收藏爱好者,“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必须明确掏钱购物,签协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此,本人还认为:古玩界“捡漏”只能说明专业知识超前取胜,绝对不能代表道德的进化!!八、收藏者要明确工艺品与古玩和文物两者的界限。凡收藏工艺品者,第一应当选择其材质的优劣及贵贱,第二才是注重其艺术特色、特点及各大要素,凡收藏古玩、文物者,应首当明确其藏品的年代远近,然后才是注重其艺术及综合特征。
每个人在收藏道路上,只有先明确方向再去努力,才能求真、务实地当一名成功的收藏者。九、收藏者在转让(出售)藏品时也要慎防社会上少数鉴宝专家与部分不良拍卖公司、古玩经营机构勾结玩“合同文字游戏”、“做笼子”、“搞分账”、狼狈为奸谋黑利,千万不能抱有贪高价、“摸大奖。
6.我国《文物保护法》对民间收藏文物的管理作出了哪些规定
①民间收藏文物的合法方式: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从文物商店购买,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②民间收藏文物的依法流通:来源不合法的文物不得买卖;③国家对民间收藏文物的监控:私人收藏文物,严禁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④文物商店和拍卖企业:除经批准的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经营文物收购业务和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
7.文物,古董,古玩有什么区别
「文物」是指历史遗留下来的,在文化发展史上有价值的东西,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如建筑、碑刻及各种艺术品等。
「古董」,指古代流传下来的器物,可供了解古代文化的参考。「古董」也称「骨董」,所谓「骨」取肉腐而骨存之义,意思是保存过去之精华;所谓「董」,即知道、了解。
「骨董」即明晓古人多遗之精华。 至于[古文],实际上“古董”、“骨董”和“古玩”是一个意思,只不过由于时代的变迁,人们叫法不同而已。
从文物和古董或古玩的比较来看,文物在时间的涵盖上要大于古董或古玩,因为文物可以是古代,也可以是现代或当代,只要是优秀的文化产物都可以被列入文物范畴。而古董和古玩则不然,现代和当代的东西不能称为古董和古玩。
由于许多文物具有较高的艺术鉴赏价值,所以收藏爱好者又将其泛称为收藏艺术品。一件古代艺术品,对文物部门来说就是文物,因为它有文化保护价值;对投资者来说就是古董,因为它有增值价值;对收藏家来说就是古玩艺术品,因为它有艺术鉴赏价值。
国家出于保护文物的考虑,对于非国宝级的文物,鼓励“藏宝于民”,并且允许民间依法流通,这为民间收藏事业的发展和古玩艺术品市场的兴起铺平了道路。

2022年两会对民间民藏的文物有什么好政策

要深入落实《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抓基础,加快推进馆藏一级文物备案复核,完善馆藏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四史”相关藏品征集。抓亮点,持续推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开展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创建工作,推动构建博物馆教育资源地图。抓难点,实施行业博物馆联合认证、类博物馆培育试点,支持各地创新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建设、文创产品开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民间收藏文物管理促进文物市场有序发展的意见》,深入调研国家文物鉴定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建立文物公益鉴定服务常态机制,完善文物进出境审核标准体系,出台文物市场行政执法政策文件。争取有关部门支持,积极研究制定利好政策,引导鼓励海外文物回流,进一步激发民间收藏文物的公共服务效益。

民间鉴宝去哪里鉴定

民间鉴宝可以去地方的文物局鉴定。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1、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2、从文物商店购买;3、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4、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5、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二条国家鼓励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将其收藏的文物捐赠给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或者出借给文物收藏单位展览和研究。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尊重并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对捐赠的文物妥善收藏、保管和展示。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不得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第五十三条文物商店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设立,依法进行管理。文物商店不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不得设立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馆藏文物和民间收藏文物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文物等级的划分标准是统一的一样的,不同的就是在国家和私人手里,不管在公在私,不改变文物的等级,好比四羊方尊在博物馆是一级,在私人手里还是一级,只不过提倡把珍贵文物捐献给国家,更好的保护研究

民间能收藏什么东西

施根生将我国的民间私人藏馆分为自然历史、艺术历史、人文历史和科普历史四类。自然历史包括昆虫标本、海洋生物及标本、雨花石、奇石以及翅画,即以自然界的各种物品为主;艺术历史类包括烟标、烟具、火花、微雕、茶具、瓷刻、工艺美术、书画等;人文历史以图书、报刊、资料、民俗等类物品为主;科普历史类包括算具、钟表、钥匙、藏酒等类。这种分类法因其有较大的包融性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但这是仅限于私人藏馆而非针对收藏品所做的分类。
施根生将我国的民间私人藏馆分为自然历史、艺术历史、人文历史和科普历史四类。自然历史包括昆虫标本、海洋生物及标本、雨花石、奇石以及翅画,即以自然界的各种物品为主;艺术历史类包括烟标、烟具、火花、微雕、茶具、瓷刻、工艺美术、书画等;人文历史以图书、报刊、资料、民俗等类物品为主;科普历史类包括算具、钟表、钥匙、藏酒等类。这种分类法因其有较大的包融性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但这是仅限于私人藏馆而非针对收藏品所做的分类。
  如何对藏品进行科学分类是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因为它对收藏学的发展至关重要。本书对收藏品采取如下分类:
  (一)文物类,包括历史文物、(古人类、生物)化石、古代建筑物实物资料、字画、碑贴、拓本、雕塑、铭刻、舆服、器具、民间艺术品、文具、文娱用品、戏曲道具品、工艺美术品、革命文物及外国文物等。
  凡现代物品虽不属文物,但可并入上述小类者,均归入此类,下述单列者除外。上述所列项目其中均包涵较多内容,如器具中包托金银器、锡铅器、漆器、明器、法器、家具、织物、地毯、钟表、烟壶、扇子等;工艺美术品包括料器、珐琅、紫砂、木雕、牙角、藤竹器、缂丝等,其它亦然。
  (二)珠宝、名石和观赏石类,包括珠宝翠钻,各种砚石、印石,以及奇石与观赏石三类,均以自然未经人工雕凿者为主。
  (三)钱币类,包括历代古钱币及现代世界各国货币。
  (四)邮票类,包括世界各国邮票及与集邮相关的其它收藏品。
  (五)文献类,包括书籍、报刊、档案、照片及影剧说明书、海报等各种文字资料。
  (六)票券类,包括印花税票、奖券、门券、商品票券、交通票证、月票花等。
  (七)商标类,包括火花、烟标、酒标、糖纸等。
  (八)徽章类,包括纪念章、奖章、证章及其他各种徽章。
  (九)标本类,包括动物标本、植物标本和矿物标本等。
  (十)其他类,凡以上九类均未能包括者列如此类。
  此种分类法主要依据我国及世界的收藏实际情况而划分。上述各类藏品不仅拥有较多的爱好者,而且多是约定俗成,能得到较多收藏者的认同。当然这种分类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将随着收藏情况的发展和变化而不断调节,以期既能反映当代收藏的状况,具有一定稳定性,又能对民间收藏起指导和引导作用。

国家最新对古玩的政策

如果古董属于国家保护文物进行私下交易的就违法,民间私下买卖国家保护文物皆可入罪倒卖文物罪。1.规范鉴定建立文物鉴定公益性咨询常态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博物馆、国有文物商店、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等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咨询服务,普及文物收藏鉴赏知识。探索建立国家文物鉴定评估管理体系,试点开展文物鉴定机构资质管理,规范文物鉴定经营性活动,为民间收藏文物有序流通提供便利服务。2.加强保护加大文物保护理论、方法、技术的宣传、应用,推广馆藏文物保管、修复的先进理念和技术标准,提高民间收藏文物保护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国有文博机构发挥自身优势,为民间文物收藏者提供保管、修复等技术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成立文物保管、文物修复经营性机构。3.鼓励利用在保证文物真实性、合法性的前提下,鼓励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为民间收藏文物举办展览。支持民间文物收藏者开办非国有博物馆,鼓励开展民间收藏文物资源授权使用和衍生产品开发。健全落实将民间收藏文物捐赠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奖励制度和税收优惠政策,允许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冠名馆舍等设施,吸纳捐赠者参与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一、文物交易方式1、文物分为可移动文物与不可移动文物。2.不可移动文物为建筑。3.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分为三种,国有、集体所有、私有。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买卖下列文物:1.国有文物,但是国家允许的除外;2.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3.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但是依法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不属于本法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应由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除外;4.来源不符合本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文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五十条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二)从文物商店购买;(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四)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

民间文物收藏活动客观上引发或刺激了对古遗址和古墓葬的盗掘活动,所以应予禁止吗.

您的问题,民间文物收藏活动客观上引发或刺激了对古遗址和古墓葬的盗掘活动,不应予禁止;这样的极端的观点,不适合现代的社会发展!
民间文物收藏活动客观上引发或刺激了对古遗址和古墓葬的盗掘,这绝对没错,应该予以大力宣传,加大执法力度,把文物收藏活动限制在合法、合理的范围之内;但是要完全禁止会比较困难。 文物犯罪的诱因,最终要归结为非法的黑市交易、高额的利益驱动,刺激了人们获取暴利的心理。尤其这两年艺术品价格飞涨,各种文物偷盗、盗掘变本加厉。因为,这些偷盗的文物或被偷运出境,或经过多次转手,最终流向了收藏家的手中。
举一个实际的例子
2012年6月20日,雅昌资深网友老秦玩物(网名)在论坛发表了一条帖子“我们收藏石雕的目的是什么?”讲述了四川内江清溪摩崖造像遭盗窃的骇人事实:前后相差不过两年,清溪摩崖的造像竟悉数不见。两张照片上的差异足以让人震撼!很快,这条贴子在论坛里迅速引起共鸣,不几日便有长达14页的跟贴。
雅昌艺术网记者致电采访了正在新疆考察的秦臻(老秦玩物),他感慨地说:“我是在2010年的时候,陪同中国社科院考古所李裕群、四川大学霍巍等到了实地考察并且逐窟摄影、测绘。当时这个石窟给我的感觉很好。石窟最早是从隋代时期开始开凿的,经过唐、五代,直到宋代,延续不断地开凿了三、四百年。2010年的时候看整个石窟,还是非常精彩的,保存的也是相对不错的。前一段时间,我们一个同事(段教授)也想去看,他就问我这个石窟在什么地方?结果他到了现场以后,他就给我打电话说‘这什么都没有,一片都没留。’我说‘怎么可能呢?2010年我才去看过。’后来,他就用手机照了照片,彩信发给我,我当时一看,心里一惊。简直是洗劫一空!心里当时就特别的愤慨!”
据悉,清溪摩崖造像最早是在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1987年夏)时被发现并被列为文保单位。最早的著录可见1988年4月的《四川文物》:“清溪摩崖分布在长约150米,高约2-3米的崖壁上,共18龛,317尊摩崖造像…虽有少数侵蚀,但尚基本保存完好”(摘自《四川文物》4月刊)。秦臻说:“实际上也非常重要,非常精彩,包括对造像,从四川北部,到四川安岳这一条线,整个都有流传过程,有非常清晰的脉络,不管是学术价值还是考古价值都非常重要,艺术价值也非常高。文物脱离了原生环境,对它的研究和探讨就会发生改变的。”
频频发生的文物盗窃事件正在影响不少“良心藏家”对于石雕佛造像收藏的“坚持”。在秦臻的帖子(“我们收石雕的目的是什么”)的回复中,有位网友表示,坚决不再收佛造像,因为有大多都是从寺庙或是石窟中偷盗出的。秦臻自己也表示,因为自己做文物研究,以前多少也收些石雕,但自从这件事之后,再也没有想收的欲望了。吴先生收藏石雕已有多年,当记者将清溪摩崖石窟被盗后的照片展现给吴先生看时,他惊愕不已!他表示,“开始从事石雕收藏是出于审美、喜好,但是随着收藏的深入,早已不满足于视觉的享受,更多的是喜欢背后的文化,喜欢去研究。任何文物离开了原址,其研究价值都会大打折扣,太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