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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判官笔,战国时期兵器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2-26 21:43:26 浏览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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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间判官的判官笔和生死簿的由来

判官笔和生死簿是传说中阴间判官用来判决人间善恶的工具,据说是可以决定人的生死。
判官笔和生死簿的由来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的传说和神话中。在传说和神话中,判官是掌管人间善恶的神仙,他们可以使用判官笔和生死簿来判决人的生死。
判官笔和生死簿的来源还有另一个说法,那就是它们是古代法官用来判决案件的工具。在中国古代,法官被视为是人间正义的代表,他们可以使用判官笔和生死簿来判决案件,并决定人的生死。
总之,判官笔和生死簿是传说和神话中的工具,它们在中国古代被视为是人间正义的代表,可以用来判决人间善恶和案件。
洪荒时期,后土娘娘身化轮回于血海,建立六道轮回。分为三善道为天道、人间道、修罗道; 三恶道为畜生道、饿鬼道、地狱道。因为有了这六道轮回,然后又有十殿阎罗,所以才有了地府之称,因此为了维护地府的秩序,就需要有一东西来判定死物如何进入轮回。因此,在天道作用下,巫妖大战中巫族退居地府,后来又降下了轮回笔和生死薄。后世说的判官笔就是轮回笔,只是轮回笔一般掌握在判官手中,因此就称了判官笔

写生死簿的笔叫什么

写生死簿的笔叫判官笔。判官笔顾名思义就是就是地府里判官用的笔,判官左手执生死簿,右手握笔,在生死簿上一划,凡人就得去见阎王了,由此可见判官笔的威力。
判官笔是古代历史上真实存在过的兵器,属于暗器,又称状元笔。钟馗的判官笔威力巨大,可随意变化大小,日常放置中,还可用作普通毛笔来用。相传判官笔自地府诞生以来就一直存在,它和生死簿一同并称为地府两大至宝,不仅能够维持地府的秩序,还可以用来掌控人们的生死。
判官笔特点
武术杂兵械之一,属暗器类。又称状元笔。器形似笔,笔头尖细,笔把粗圆,也有两端均为笔头的,笔身中间有一圆环,形状比较接近峨眉刺,环套在手指笔可以旋转,还有的只是一端有笔头在笔的尾部有环也是可以让笔旋转的。
笔长约20厘米到30厘米,前端稍重于后端,多以硬木或金属制成。主要用法有穿,点,挑,刺,戳等。动作招势有穿喉,仙女引针,白猿献果,叶底偷桃,双蝶舞花等。
原来金逐流的父亲金世遗在二十年前,曾经在北京会过一对擅于点穴的孪生兄弟,武林世家的连城壁和连城玉。他们以四支判官笔为兵器,加上兄弟配合,能在一招之内,点对方的奇经八脉,厉害无比。金世遗起初还很吃了他们的亏,后来,学会了他们四笔点八脉的招数,这才把他们打败了。

判官笔到底是什么神兵利器?


判官笔到底是什么神兵利器?
判官笔,又名状元笔,是一种貌似毛笔的短小兵械,设计与「峨嵋刺」相似。由于判官笔多用于近身突袭,较少时间与人直接对叠,故亦会归类成暗器的一种。
判官笔,器形似笔,笔头尖细,笔把粗圆,也有两端均为笔头的,笔身中间有一圆环,形状比较接近峨眉刺,环套在手指笔可以旋转,还有的只是一端有笔头,在笔的尾部有环,也是可以让笔旋转的。笔长约20厘米--30厘米,前端稍重于后端,多以硬木或金属制成,主要用法有穿、点、挑、刺、戳等,威力非常强。
在古代武林中,判官笔是较为常见的兵器,使用者也并非都是邪魔歪道。
在《倚天屠龙记》中,武当七侠里的六个人都用剑,唯独张翠山极有个性,用的是完全不同的兵器——“左手镔铁判官笔,右手亮银虎头钩”,江湖人称“银钩铁画张五侠”。他用判官笔在石壁上使倚天屠龙功刻出:“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倚天不出,谁与争锋?”二十四个大字,令武功盖世的金毛狮王谢逊也不得不甘拜下风。
判官笔的长度,在中国的武器中,算是比较短的一种。但是短有短的好处,所谓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判官笔的特点,即在于它的短。因为判官笔在长度上的欠缺,因此它一般作为贴身肉搏时使用。这是一种专门点人穴道,戳人要害的兵器,一旦近身,便可以在最大限度上发挥它的威力。
一般的判官笔,长度都在20厘米到30厘米左右,也就是说,比筷子稍微长一点。在火器还没有被发明的年代里,判官笔确实是一种集便携与攻击于一身的理想兵器。判官笔一般是一头尖,也有一些是两头尖,攻击原理是利用尖端,或刺,或戳,或挑,或点,攻击对手的要害部位。在武侠小说中,判官笔往往都用于点人穴位。但是在现实格斗中,往往会很难找准对手的穴位所在,因此大多只是用刺或扎对手的要害,如脸部,颈侧等地方。
唐朝大内三大高手之一的宇文通(安禄山门下武士)所用的判官笔只有七寸长,实是短得不可再短,因此每一招都是欺身进搏,凶险万分。而更绝的是他这对判官笔在对敌时能陡然暴长七寸,原来他的判官笔共有四节,每一节长度七寸,一按机关,便可以一节一节伸出来,全长仍是与普通的判官笔一样。但他这判官笔能瞬间暴长,威胁极大,不是武艺惊人之士难以躲避。
由于判官笔的局限性,因此这种兵器不适合于战场上。不过也有人打造过一丈左右长度的判官笔,但这么长的判官笔,已经和长枪没有什么区别了。判官笔的特点在于短小,这既是它的缺点,同样也是它的优点。往往使用判官笔的人,都是和对手近战,它灵巧善变,令人防不胜防。这也是判官笔被列为暗器的主要原因之一。

判官笔是什么

1.童生:明清两代取得生员(秀才)资格的入学考试。简称童试,亦称童子试、小试,俗称小考。应考者无论年龄大小,统称童生。童生试的次弟为县试、府(或直隶州、厅)试和院试。三年内举行两次。丑、未、辰、戌年为岁考,寅、申、已、亥年为科考。参见县试、府试、院试。
2.殿试:科举考试中的最高一段。皇帝亲临殿廷,发策会试中式的贡士,称殿试。也叫“廷试”、“廷对”。源于西汉时皇帝亲策贤良文学之士,始于武则天天授二年于洛阳殿前亲策贡举人,但尚未成定制。宋开宝八年,太祖于讲武殿策试贡院合格举人,并颁定名次,自此始为常制。太平兴国八年,将殿试后的进士分为五甲。元无殿试。明清殿试后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通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2、原指参加殿试的贡士,后泛用为对士人的敬称。《宣和遗事》前仪式:“俺姐姐有命,请殿试相见。”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三本第一折:“俺小姐至今胭粉未曾施,念到有一千番张殿试。”
3.进士:应试中选之称。唐代,进士考试合格谓之及第。明清只殿试一甲第一、二、三各赐进士及第,余称进士出身或同进士出身,不称及第。五代王定保《唐摭言.慈恩寺题名游赏赋咏杂记》:“奏圣旨,不欲令及第进士呼有司为座主,趋附其门......今日已定,进士及第任一度参见有司,向后不得聚集参谒。”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三章:“明洪武四年太祖始策问会试者于奉天殿,赐一甲三人理士及第三,二甲进士出身,三甲同进士出身,以次授官。”
4.举人:本谓被荐举之人。汉代取士,无考试之法,朝廷令郡国守相荐举贤才,因以“举人”称所举之人。唐、宋时有进士科,凡应科目经有司贡举者,通谓之举人。至明、清则为乡试考中者的专称,成为一种出身资格。又俗称“孝廉”。《后汉书.章帝纪》载建初元年三月诏:“夫乡举里选,必累功劳。今刺史,守相不明真伪,茂才、孝廉岁以百数,既非能显,而当授之政事,甚无谓也。每寻前世举人贡士,或起畎亩,不系阀阅。敷奏以言,则文章可采;明试以功,则政有异迹。文质彬彬,朕甚嘉之。其令太傅、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国守相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唐白居易《把酒思闲事》诗:“乞钱羁客面,落第举人心。”清赵翼《陔余丛考.举人》:“今世俗别称举人曰孝廉,以孝廉本郡国所举也。然汉时举人名目甚多,如贤良方正、文学有道、直言极谏、茂才异等、明阴阳、明兵法、能治狱,有行义之类,皆郡国所举,而孝廉特其一途耳,今专以此为举人之称,盖孝廉乃每岁所常举,其他则随时诏士,而不能入仕;今乡试已中者为举人,即会试不第,亦不必再应乡举,而并可依科就选。”参阅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
5.六艺:
周代教育贵族子弟的六种科目。“艺”为“艺能”之意。即礼、乐、射、御、书、数。礼包含政治、道德、爱国主义、行为习惯等内容;乐包含音乐、舞蹈、诗歌等内容;射是射箭技术的训;御是驾驭战车的技术的培养;书是识字教育;数包含数学等自然科学技术及宗教技术的传授。其萌芽在夏代已见端倪,经商代,至周而逐步完善。“六艺”教育的特点是文、武并重,知能兼求和注意到年龄的差异及学科的程度而教育有所别。“六艺”中礼、乐、射、御,称为“大艺”,是贵族从政必具之术,在大学阶段要深入学习;书与数称为“小艺”,是民生日用之所需,在小学阶段是必修课。当时,庶民子弟只给予“小艺”的教育,唯贵族子弟始能受到“六艺”的完整教育,完成自“小艺”至“大艺”的系统过程。“六艺”服务于阶级需要,但也反映了教育的普遍规律,对后世具有深远的影响。《周礼.地官.保氏》:“保代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明史.选举志》:“生员专治一经,以礼、乐、射、御、书、数设科分教,务求实才,顽不率者黜之。”
6.乡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一次在各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考试。源于唐、宋时的府试、州试。凡本省生员与监生、贡生、荫生、官生,经科考、录科、录遗考试合格者,均可应考。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朝廷庆典加科称为恩科。考期在八月,分三场。又称“秋试”、“秋闱”。届时,朝廷选派正副主考官,试《四书》、《五经》、策问、八股文等,考中者称为举人,可于次年赴京参加会试。《明史.选举志》:“三年大比,以诸生试之直省,曰乡试。中式者为举人。”清陶福履《常谈.乡试》:“[周官]:乡大夫受教法于司徒,退颁于乡吏,使各教其所治。三年,则乡大夫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献其书于王,此乡试所由昉也。唐之乡贡、宋之漕试,即今乡试也。”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二章第一节:“各省乡试皆在省城举行,于城内东南方建立贡院,悬‘贡院’墨字匾于大门上正中。”
7.县试:亦称县考。清代由各县县官主持的考试。试期多在二月。要取得入学资格的士子,向本县礼房报名,填写姓名、籍贯、年岁、三代履历,并取得本县廪生保结,保其无冒籍、匿丧、顶替、假捏姓名、身家清白、非优倡皂隶之子孙,方准应考。约试五场,各场分别试四书文(八股文)、试帖诗、经论、律赋等。事实上第一场录取后即具备参加上级府试的资格。以下各场续考与否,听凭自愿。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一章第一节:“顺治时,县、府试取额有定,照入学名数,县考取二倍、府考取一倍,以送院考。康熙三十九年,令府、州、县考取童生不必限数,倘滥送由学政参覆。”
8.监生:
在国子监中肄业诸生,统称监生。其名始于唐代。明清入监之途甚多,主要来自考选,或由皇帝特许,有举监、贡监、生监、恩监、荫监等名目。明初,监生与科举、荐举同为入仕做官的重要途径之一。又,由捐纳而取得应试资格者,亦称监生。未入府、州、县学而欲应乡试,或未得科名而欲入仕者,都须先捐监生,作为出身,往往并不就监读书。《新唐书.选举志上》:“元和二年,置东都监生一百员。”《明史.选举志一》:“入国学者,通谓之监生。举人曰举监,生员曰贡监,品官子弟曰荫监,捐赀曰例监。同一贡监也,有岁贡,有选贡,有恩贡,有纳贡。同一荫监也,有官生,有恩生......每负天下按察司选生员年二十以上、厚重端秀者,送监考留。会试下第举人,入监卒业。又因谏官关贤奏,设为定例。府、州、县学贡生员各一人,翰林考试经、书义各一道,判语一条,中式者一等入国子监......日本、琉球、暹罗诸国亦皆有官生入监读书。”
9.秀才:本为优异人才的通称。至汉始为举士科目之一。东汉避光武帝刘秀讳,改称“茂才”。三国魏后复称为秀才。南北朝时最重此科。唐初置秀才科,后渐废,仅作为一般儒生的泛称。明太祖采荐举之法,曾举秀才数十人,授以知府等官。以后即专用以称府、州、县学的生员。《管子.小匡》:“农之子常为农,朴野百不匿,其秀才之能为士者,则足赖也。”尹知章注:“秀异之材,可为士者。”《汉书.武帝记》:“五年冬......诏曰:盖有非常之功,必恃非常之人,故马或奔踢而致千里,士或有负俗之累而立功名......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才异等可为衔相及使绝国者。”清赵翼《陔余丛考.秀才》:“唐初秀才试方略策三道,其后举人惮于略之科,为秀才者殆绝,而多趋明经、进士,然唐时凡举子皆称秀才......元、明以来,秀才为读书者之通称。今俗犹以府、县学生员为秀才,盖亦沿称也。府、县学生员之制始于明。”
10.国学:
西周时代为天子及上层贵族子弟设立的学校。按学生年龄又分为大学、小学。大学即辟雍,规模较大,中有五学,分科教授典礼、音乐、文字、舞蹈等。小学,规模较小,司教的民称为“小辅”。王太子八岁入小学,十五岁入大学。公卿长子、大夫元士的嫡子,十三岁入小学,二十岁入大学。其余众子则十五岁入小学。大学以礼乐射御为主,小学以书数为主兼及一般行为情形均有金文及文献的记载。至汉代则发展为太学。《大孟鼎》铭文:“女妹(昧)辰又大服,余侍即朕小学,女勿克余乃辟一人。”《礼记.学记》:“古之教者,家有熟,党有庠......国有学。”《礼记.王制》:“将出学,小胥、大胥、小乐正简不帅教者,以告于大乐正,大乐正以告于王。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皆入学,不变。王亲视学,不变,王三日不举,屏之远方,西方曰棘,东方曰寄,终身不齿。”
11.科举:
中国封建社会的教育考试制度。荐举与考试之法起源甚早。隋代,文帝废九品中正制,打破士族的垄断,炀帝时始设进士科。唐代,于进士外,复置秀才、明经、明法、明书、明算诸科,又有一史、三史等科,分科取士,因称科举。武则天称制时,亲行殿试,并增设武举。宋以后,科举皆用儒家经义。明、清两代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体式为八股文,解释并须依照朱熹《四书集注》。历代封建统治阶级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官吏,为显示其“至公”,规定了各种制度以防止舞弊,实际上,弊端极多。至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推行学校教育,科举始废。然科举制度对中下层知识分子走上政治舞台、废除门阀世族垄断政权曾经起过巨大的作用,对中国唐宋以下的文化教育的发展也影响至深。《清史稿.选举志》:“取士之法......三代以上出于学,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后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邓之诚《中华二千年史.唐之制度.科举》:“唐行科举制度,凡举士铨官,皆重考试。自魏晋以来,造成门阀之九品中正制度,至是始完全废除。且科举盛行,白衣及第,得通婚于世宦,而门第之风亦衰,此实为中古社会上一大变革也。”毛礼锐等《中国古代教育史》第六章第二节:“隋唐以前是选举,隋唐以后是考试,这是中国古代选士制度的一大分界线。自隋唐至清末,科举制度维持了一千三百年之久......是因为科举制度最适合于封建统治者的要求,成为有力的统治工具之一。”又“从两汉的荐举,经过‘九品中正’制度,到隋唐科举制度的建立,是中国古代取士制度从豪强把持到皇权独揽的发展过程。”
12.太学:
古代学校名。古文献记载,虞设庠,夏设序,殷设瞽宗,周设辟雍,皆为教育上层贵胄子弟之所,为古之国学,也即太学。太学之始置,在西汉武帝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并立五经博士,传授儒家经典,实施教育,受教者称博士总弟子。至唐代,设国子、太学、广文、四门、律、书、算七学,同属国子监。宋代兼设国子、太学。明以后,不设太学,在国子监读书的称监生,别称太学生。《汉书.武帝纪》:“[五年]夏六月,诏曰:‘盖闻导民以礼,风之以乐,今礼坏乐崩,朕甚悯焉。故详延天下方闻之士,咸荐诸朝。其令礼官劝学,讲议洽闻,举遗兴礼,以为天下先。太常其议予博士弟子,崇乡党之化,在厉贤材焉。’丞相弘请为博士置弟子员,学者益广。”
13.国子监:
古代的最高学府。晋武帝时设立国子学,隶属太常。北齐更名国子寺,成为独立机构,主官为祭酒。隋炀帝时改名国子监,以后历代大体沿其称。唐代国子监分为国子、太学、广文、四门、律、书、算七学,除事务官外。负责教育工作的为博士与助教。宋、元以后渐存国子一学。明代南、北亦各设国子学,称为南监、北监,国子学生由州、县学选拔贡入肄业。清代则可由捐纳取得监生名义,不必在监受业。唐高宗时,曾据《周礼》改国子监为成均监,故后世又以“成均”为国子监的别称。《晋书.职官志》:“咸宁四年,武帝初立国子学,定置国子祭酒、博士各一人,助教十五人,以教生徒。”《宋史.儒林传一.崔颂》:“宋初,判国子监......建隆三年夏,始会生徒讲说,太祖遣中使以酒果赐之。每临幸国学,召颂与语,因及经义,颂应答无滞。”宋王之道《奉送果上人住开先寺》诗:“我昔游成均,年少心犹童。”
14.主考:科举考试中乡试的主考官。明、清时代,举行乡试,由朝廷选派考官赴各省主持,称为主考。其职务为总阅试卷,分别去取,核定名次,将取中举人及其试卷奏报皇帝。其官有正有副,均以翰、詹、科、道及阅、部、府、寺进士出身的官员担任。《明史.选举志二》:“主考,乡会试俱二人。”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二章第四节:“考官宋时皆选外官有文者任之,不限资格。元制或由部选差,或由行台及廉访使公开选差,或由京官典试。明初由监临、提调等官延聘,或为教职,或为儒士,其用京官典试自嘉靖戊子始,参用翰林自万历乙酉始......康熙十年从御史何元英之请,考官专用进士出身之员,然举人出身者尚间有之。雍正三年颁考试典试官之令,始限翰林及进士出身部院官。自是以后,顺天主考用一二品大员,各省主考分大、中、小省,用侍郎、阁学、翰詹科道及编修检讨不等,亦有用内阁与各部之进士出身者。各省乡试每省主考二人,正副各一。”
15.解元:
唐制,举进士者皆由地方解送入试,故后世称乡试第一名为解元。如世称明代唐寅为唐解元。亦称“解首”。宋洪迈《容斋四笔.责降考试官》:“[天禧二年]十一月,解一百四人,解元郭稹。”清蒲松龄《聊斋志异.姊妹易嫁》:“秀才宜自爱,终当作解首。”清李调元《制义科琐记.会元解元入翰林》:“伊翕庵举进士,引见南海子,上顾学士曰:此人山东解元也,遂改庶吉士。”
16.会元:科举制度中各省举人到京会考,称为会试,故通称会试第一名为会元。《明史.选举志》:“会试第一为会元。”《警世通言.唐解元一笑姻缘》:“伯虎性素坦率,酒中便向人夸说:‘今年我定做会元了。’”清李调元《制义科琐记.会元解元入翰林》:“上以会元韩苂为状元,榜中解元皆改庶常。”
17.状元:
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乡试第一称解元,会试第一称会元,殿试第一称状元。基称唐代已有,武则天试贡士于殿前,别其等第,门下例有奏状,其居首曰状头,亦曰状元。后亦称殿元、鼎元。清赵翼《陔余丛考.状元榜眼探花》:“世称进士廷试第一甲三人为状元、榜眼、探花。”清李调元《制义科琐记.三元》:“正统十年乙丑,商公辂由解元、会元捷状元。终明世三元,公及黄观而已。先是文运独盛于江西,故有‘状元多吉水,朝内半江西,’之谣。”参见五代王定保《唐摭言》卷三。
18.状元坊:科举时代,殿试第一名称状元,封建王朝为奖励士人走科举道路,在状元及第后,命有司于其本乡居宅附近建立状元牌坊,宋时已有此制。宋吴自牧《梦梁录.士人赴殿试唱名》:“文武状元注授毕,各归乡里。本州则立状元坊额牌于所居之侧,以为荣耀。”清李调元《制义科琐记.状元坊》:“任亨泰,襄阳人,以太学生中洪武二十一年进士,上特命有司建状元坊以旌之,遂为例。”
19.孝廉:1、汉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孝,指孝悌;廉,指清廉。始于董仲舒贤良对策时的奏请,由各郡国在所属吏民中荐举孝、廉各一人。后合称为“孝廉”。举荐每年进行,以封建德行为人才标准。东汉时尤为进取者必由之路。然常为世家大族所操纵。《汉书.董仲舒传》:“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又《武帝纪》:“今诏书昭先帝圣绪,令二千石举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风俗也。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后汉书.百官志五》:“举孝廉,郡口二十万举人。”晋葛洪《抱朴子.审举》:“夫选用失于上,则牧守非其人矣;贡举轻于下,则秀孝不得贤矣。故时人语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2、明清两代举人的别称。《二十二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四七回:“沿海的房舱本来甚少,都被那位何孝廉定去了。”
20.贡生:
科举时代,挑选府、州、县生员(秀才)中成绩或资格优异者,升入京师的国子监读书,称为贡生。意谓以人才贡献给皇帝。明代有岁贡、选贡、恩贡和细贡;清代有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和例贡。清代贡生,别称“明经”。
21.雁塔题名:唐代新进士及第,赐宴后,有前往慈恩寺(在今西安寺南)在大雁塔下题写自己姓名与诗的风尚。后因称考中进士为“雁塔题名”。会昌中,曾为宰相李德裕禁止,后恢复。五代王定保《唐摭言.慈恩寺题名游赏赋咏杂记》:“白乐天一举及第,诗曰:‘慈恩塔下题名处,十七人中最少年。’时白乐天二十七。”又“进士题名,自神龙(唐中宗年号)之后,过关宴后,率皆期集于慈恩寺塔下题名......会昌三年,赞皇公(指李德裕)为上相......于是向之题名,各皆削法,盖赞皇公不由科第,故设法以排之。洎公失意,悉复旧态。”元郑德辉《驺梅香》第三折:“小姐道,你若是凤墀得志,雁塔题名,可早来呵。”
1.童生:明清两代取得生员(秀才)资格的入学考试。简称童试,亦称童子试、小试,俗称小考。应考者无论年龄大小,统称童生。童生试的次弟为县试、府(或直隶州、厅)试和院试。三年内举行两次。丑、未、辰、戌年为岁考,寅、申、已、亥年为科考。参见县试、府试、院试。
2.殿试:科举考试中的最高一段。皇帝亲临殿廷,发策会试中式的贡士,称殿试。也叫“廷试”、“廷对”。源于西汉时皇帝亲策贤良文学之士,始于武则天天授二年于洛阳殿前亲策贡举人,但尚未成定制。宋开宝八年,太祖于讲武殿策试贡院合格举人,并颁定名次,自此始为常制。太平兴国八年,将殿试后的进士分为五甲。元无殿试。明清殿试后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通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2、原指参加殿试的贡士,后泛用为对士人的敬称。《宣和遗事》前仪式:“俺姐姐有命,请殿试相见。”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三本第一折:“俺小姐至今胭粉未曾施,念到有一千番张殿试。”
3.进士:应试中选之称。唐代,进士考试合格谓之及第。明清只殿试一甲第一、二、三各赐进士及第,余称进士出身或同进士出身,不称及第。五代王定保《唐摭言.慈恩寺题名游赏赋咏杂记》:“奏圣旨,不欲令及第进士呼有司为座主,趋附其门......今日已定,进士及第任一度参见有司,向后不得聚集参谒。”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三章:“明洪武四年太祖始策问会试者于奉天殿,赐一甲三人理士及第三,二甲进士出身,三甲同进士出身,以次授官。”
4.举人:本谓被荐举之人。汉代取士,无考试之法,朝廷令郡国守相荐举贤才,因以“举人”称所举之人。唐、宋时有进士科,凡应科目经有司贡举者,通谓之举人。至明、清则为乡试考中者的专称,成为一种出身资格。又俗称“孝廉”。《后汉书.章帝纪》载建初元年三月诏:“夫乡举里选,必累功劳。今刺史,守相不明真伪,茂才、孝廉岁以百数,既非能显,而当授之政事,甚无谓也。每寻前世举人贡士,或起畎亩,不系阀阅。敷奏以言,则文章可采;明试以功,则政有异迹。文质彬彬,朕甚嘉之。其令太傅、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国守相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唐白居易《把酒思闲事》诗:“乞钱羁客面,落第举人心。”清赵翼《陔余丛考.举人》:“今世俗别称举人曰孝廉,以孝廉本郡国所举也。然汉时举人名目甚多,如贤良方正、文学有道、直言极谏、茂才异等、明阴阳、明兵法、能治狱,有行义之类,皆郡国所举,而孝廉特其一途耳,今专以此为举人之称,盖孝廉乃每岁所常举,其他则随时诏士,而不能入仕;今乡试已中者为举人,即会试不第,亦不必再应乡举,而并可依科就选。”参阅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
5.六艺:
周代教育贵族子弟的六种科目。“艺”为“艺能”之意。即礼、乐、射、御、书、数。礼包含政治、道德、爱国主义、行为习惯等内容;乐包含音乐、舞蹈、诗歌等内容;射是射箭技术的训;御是驾驭战车的技术的培养;书是识字教育;数包含数学等自然科学技术及宗教技术的传授。其萌芽在夏代已见端倪,经商代,至周而逐步完善。“六艺”教育的特点是文、武并重,知能兼求和注意到年龄的差异及学科的程度而教育有所别。“六艺”中礼、乐、射、御,称为“大艺”,是贵族从政必具之术,在大学阶段要深入学习;书与数称为“小艺”,是民生日用之所需,在小学阶段是必修课。当时,庶民子弟只给予“小艺”的教育,唯贵族子弟始能受到“六艺”的完整教育,完成自“小艺”至“大艺”的系统过程。“六艺”服务于阶级需要,但也反映了教育的普遍规律,对后世具有深远的影响。《周礼.地官.保氏》:“保代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明史.选举志》:“生员专治一经,以礼、乐、射、御、书、数设科分教,务求实才,顽不率者黜之。”
6.乡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一次在各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考试。源于唐、宋时的府试、州试。凡本省生员与监生、贡生、荫生、官生,经科考、录科、录遗考试合格者,均可应考。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朝廷庆典加科称为恩科。考期在八月,分三场。又称“秋试”、“秋闱”。届时,朝廷选派正副主考官,试《四书》、《五经》、策问、八股文等,考中者称为举人,可于次年赴京参加会试。《明史.选举志》:“三年大比,以诸生试之直省,曰乡试。中式者为举人。”清陶福履《常谈.乡试》:“[周官]:乡大夫受教法于司徒,退颁于乡吏,使各教其所治。三年,则乡大夫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献其书于王,此乡试所由昉也。唐之乡贡、宋之漕试,即今乡试也。”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二章第一节:“各省乡试皆在省城举行,于城内东南方建立贡院,悬‘贡院’墨字匾于大门上正中。”
7.县试:亦称县考。清代由各县县官主持的考试。试期多在二月。要取得入学资格的士子,向本县礼房报名,填写姓名、籍贯、年岁、三代履历,并取得本县廪生保结,保其无冒籍、匿丧、顶替、假捏姓名、身家清白、非优倡皂隶之子孙,方准应考。约试五场,各场分别试四书文(八股文)、试帖诗、经论、律赋等。事实上第一场录取后即具备参加上级府试的资格。以下各场续考与否,听凭自愿。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一章第一节:“顺治时,县、府试取额有定,照入学名数,县考取二倍、府考取一倍,以送院考。康熙三十九年,令府、州、县考取童生不必限数,倘滥送由学政参覆。”
8.监生:
在国子监中肄业诸生,统称监生。其名始于唐代。明清入监之途甚多,主要来自考选,或由皇帝特许,有举监、贡监、生监、恩监、荫监等名目。明初,监生与科举、荐举同为入仕做官的重要途径之一。又,由捐纳而取得应试资格者,亦称监生。未入府、州、县学而欲应乡试,或未得科名而欲入仕者,都须先捐监生,作为出身,往往并不就监读书。《新唐书.选举志上》:“元和二年,置东都监生一百员。”《明史.选举志一》:“入国学者,通谓之监生。举人曰举监,生员曰贡监,品官子弟曰荫监,捐赀曰例监。同一贡监也,有岁贡,有选贡,有恩贡,有纳贡。同一荫监也,有官生,有恩生......每负天下按察司选生员年二十以上、厚重端秀者,送监考留。会试下第举人,入监卒业。又因谏官关贤奏,设为定例。府、州、县学贡生员各一人,翰林考试经、书义各一道,判语一条,中式者一等入国子监......日本、琉球、暹罗诸国亦皆有官生入监读书。”
9.秀才:本为优异人才的通称。至汉始为举士科目之一。东汉避光武帝刘秀讳,改称“茂才”。三国魏后复称为秀才。南北朝时最重此科。唐初置秀才科,后渐废,仅作为一般儒生的泛称。明太祖采荐举之法,曾举秀才数十人,授以知府等官。以后即专用以称府、州、县学的生员。《管子.小匡》:“农之子常为农,朴野百不匿,其秀才之能为士者,则足赖也。”尹知章注:“秀异之材,可为士者。”《汉书.武帝记》:“五年冬......诏曰:盖有非常之功,必恃非常之人,故马或奔踢而致千里,士或有负俗之累而立功名......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才异等可为衔相及使绝国者。”清赵翼《陔余丛考.秀才》:“唐初秀才试方略策三道,其后举人惮于略之科,为秀才者殆绝,而多趋明经、进士,然唐时凡举子皆称秀才......元、明以来,秀才为读书者之通称。今俗犹以府、县学生员为秀才,盖亦沿称也。府、县学生员之制始于明。”
10.国学:
西周时代为天子及上层贵族子弟设立的学校。按学生年龄又分为大学、小学。大学即辟雍,规模较大,中有五学,分科教授典礼、音乐、文字、舞蹈等。小学,规模较小,司教的民称为“小辅”。王太子八岁入小学,十五岁入大学。公卿长子、大夫元士的嫡子,十三岁入小学,二十岁入大学。其余众子则十五岁入小学。大学以礼乐射御为主,小学以书数为主兼及一般行为情形均有金文及文献的记载。至汉代则发展为太学。《大孟鼎》铭文:“女妹(昧)辰又大服,余侍即朕小学,女勿克余乃辟一人。”《礼记.学记》:“古之教者,家有熟,党有庠......国有学。”《礼记.王制》:“将出学,小胥、大胥、小乐正简不帅教者,以告于大乐正,大乐正以告于王。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皆入学,不变。王亲视学,不变,王三日不举,屏之远方,西方曰棘,东方曰寄,终身不齿。”
11.科举:
中国封建社会的教育考试制度。荐举与考试之法起源甚早。隋代,文帝废九品中正制,打破士族的垄断,炀帝时始设进士科。唐代,于进士外,复置秀才、明经、明法、明书、明算诸科,又有一史、三史等科,分科取士,因称科举。武则天称制时,亲行殿试,并增设武举。宋以后,科举皆用儒家经义。明、清两代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体式为八股文,解释并须依照朱熹《四书集注》。历代封建统治阶级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官吏,为显示其“至公”,规定了各种制度以防止舞弊,实际上,弊端极多。至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推行学校教育,科举始废。然科举制度对中下层知识分子走上政治舞台、废除门阀世族垄断政权曾经起过巨大的作用,对中国唐宋以下的文化教育的发展也影响至深。《清史稿.选举志》:“取士之法......三代以上出于学,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后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邓之诚《中华二千年史.唐之制度.科举》:“唐行科举制度,凡举士铨官,皆重考试。自魏晋以来,造成门阀之九品中正制度,至是始完全废除。且科举盛行,白衣及第,得通婚于世宦,而门第之风亦衰,此实为中古社会上一大变革也。”毛礼锐等《中国古代教育史》第六章第二节:“隋唐以前是选举,隋唐以后是考试,这是中国古代选士制度的一大分界线。自隋唐至清末,科举制度维持了一千三百年之久......是因为科举制度最适合于封建统治者的要求,成为有力的统治工具之一。”又“从两汉的荐举,经过‘九品中正’制度,到隋唐科举制度的建立,是中国古代取士制度从豪强把持到皇权独揽的发展过程。”
12.太学:
古代学校名。古文献记载,虞设庠,夏设序,殷设瞽宗,周设辟雍,皆为教育上层贵胄子弟之所,为古之国学,也即太学。太学之始置,在西汉武帝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并立五经博士,传授儒家经典,实施教育,受教者称博士总弟子。至唐代,设国子、太学、广文、四门、律、书、算七学,同属国子监。宋代兼设国子、太学。明以后,不设太学,在国子监读书的称监生,别称太学生。《汉书.武帝纪》:“[五年]夏六月,诏曰:‘盖闻导民以礼,风之以乐,今礼坏乐崩,朕甚悯焉。故详延天下方闻之士,咸荐诸朝。其令礼官劝学,讲议洽闻,举遗兴礼,以为天下先。太常其议予博士弟子,崇乡党之化,在厉贤材焉。’丞相弘请为博士置弟子员,学者益广。”
13.国子监:
古代的最高学府。晋武帝时设立国子学,隶属太常。北齐更名国子寺,成为独立机构,主官为祭酒。隋炀帝时改名国子监,以后历代大体沿其称。唐代国子监分为国子、太学、广文、四门、律、书、算七学,除事务官外。负责教育工作的为博士与助教。宋、元以后渐存国子一学。明代南、北亦各设国子学,称为南监、北监,国子学生由州、县学选拔贡入肄业。清代则可由捐纳取得监生名义,不必在监受业。唐高宗时,曾据《周礼》改国子监为成均监,故后世又以“成均”为国子监的别称。《晋书.职官志》:“咸宁四年,武帝初立国子学,定置国子祭酒、博士各一人,助教十五人,以教生徒。”《宋史.儒林传一.崔颂》:“宋初,判国子监......建隆三年夏,始会生徒讲说,太祖遣中使以酒果赐之。每临幸国学,召颂与语,因及经义,颂应答无滞。”宋王之道《奉送果上人住开先寺》诗:“我昔游成均,年少心犹童。”
14.主考:科举考试中乡试的主考官。明、清时代,举行乡试,由朝廷选派考官赴各省主持,称为主考。其职务为总阅试卷,分别去取,核定名次,将取中举人及其试卷奏报皇帝。其官有正有副,均以翰、詹、科、道及阅、部、府、寺进士出身的官员担任。《明史.选举志二》:“主考,乡会试俱二人。”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二章第四节:“考官宋时皆选外官有文者任之,不限资格。元制或由部选差,或由行台及廉访使公开选差,或由京官典试。明初由监临、提调等官延聘,或为教职,或为儒士,其用京官典试自嘉靖戊子始,参用翰林自万历乙酉始......康熙十年从御史何元英之请,考官专用进士出身之员,然举人出身者尚间有之。雍正三年颁考试典试官之令,始限翰林及进士出身部院官。自是以后,顺天主考用一二品大员,各省主考分大、中、小省,用侍郎、阁学、翰詹科道及编修检讨不等,亦有用内阁与各部之进士出身者。各省乡试每省主考二人,正副各一。”
15.解元:
唐制,举进士者皆由地方解送入试,故后世称乡试第一名为解元。如世称明代唐寅为唐解元。亦称“解首”。宋洪迈《容斋四笔.责降考试官》:“[天禧二年]十一月,解一百四人,解元郭稹。”清蒲松龄《聊斋志异.姊妹易嫁》:“秀才宜自爱,终当作解首。”清李调元《制义科琐记.会元解元入翰林》:“伊翕庵举进士,引见南海子,上顾学士曰:此人山东解元也,遂改庶吉士。”
16.会元:科举制度中各省举人到京会考,称为会试,故通称会试第一名为会元。《明史.选举志》:“会试第一为会元。”《警世通言.唐解元一笑姻缘》:“伯虎性素坦率,酒中便向人夸说:‘今年我定做会元了。’”清李调元《制义科琐记.会元解元入翰林》:“上以会元韩苂为状元,榜中解元皆改庶常。”
17.状元:
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乡试第一称解元,会试第一称会元,殿试第一称状元。基称唐代已有,武则天试贡士于殿前,别其等第,门下例有奏状,其居首曰状头,亦曰状元。后亦称殿元、鼎元。清赵翼《陔余丛考.状元榜眼探花》:“世称进士廷试第一甲三人为状元、榜眼、探花。”清李调元《制义科琐记.三元》:“正统十年乙丑,商公辂由解元、会元捷状元。终明世三元,公及黄观而已。先是文运独盛于江西,故有‘状元多吉水,朝内半江西,’之谣。”参见五代王定保《唐摭言》卷三。
18.状元坊:科举时代,殿试第一名称状元,封建王朝为奖励士人走科举道路,在状元及第后,命有司于其本乡居宅附近建立状元牌坊,宋时已有此制。宋吴自牧《梦梁录.士人赴殿试唱名》:“文武状元注授毕,各归乡里。本州则立状元坊额牌于所居之侧,以为荣耀。”清李调元《制义科琐记.状元坊》:“任亨泰,襄阳人,以太学生中洪武二十一年进士,上特命有司建状元坊以旌之,遂为例。”
19.孝廉:1、汉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孝,指孝悌;廉,指清廉。始于董仲舒贤良对策时的奏请,由各郡国在所属吏民中荐举孝、廉各一人。后合称为“孝廉”。举荐每年进行,以封建德行为人才标准。东汉时尤为进取者必由之路。然常为世家大族所操纵。《汉书.董仲舒传》:“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又《武帝纪》:“今诏书昭先帝圣绪,令二千石举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风俗也。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后汉书.百官志五》:“举孝廉,郡口二十万举人。”晋葛洪《抱朴子.审举》:“夫选用失于上,则牧守非其人矣;贡举轻于下,则秀孝不得贤矣。故时人语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2、明清两代举人的别称。《二十二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四七回:“沿海的房舱本来甚少,都被那位何孝廉定去了。”
20.贡生:
科举时代,挑选府、州、县生员(秀才)中成绩或资格优异者,升入京师的国子监读书,称为贡生。意谓以人才贡献给皇帝。明代有岁贡、选贡、恩贡和细贡;清代有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和例贡。清代贡生,别称“明经”。
21.雁塔题名:唐代新进士及第,赐宴后,有前往慈恩寺(在今西安寺南)在大雁塔下题写自己姓名与诗的风尚。后因称考中进士为“雁塔题名”。会昌中,曾为宰相李德裕禁止,后恢复。五代王定保《唐摭言.慈恩寺题名游赏赋咏杂记》:“白乐天一举及第,诗曰:‘慈恩塔下题名处,十七人中最少年。’时白乐天二十七。”又“进士题名,自神龙(唐中宗年号)之后,过关宴后,率皆期集于慈恩寺塔下题名......会昌三年,赞皇公(指李德裕)为上相......于是向之题名,各皆削法,盖赞皇公不由科第,故设法以排之。洎公失意,悉复旧态。”元郑德辉《驺梅香》第三折:“小姐道,你若是凤墀得志,雁塔题名,可早来呵。”
  判官笔是一种兵器,主要用于取穴打位。
  判官笔武术杂兵械之一,属暗器类。又称状元笔。器形似笔,笔头尖细,笔把粗圆,也有两端均为笔头的,笔身中间有一圆环,形状比较接近峨眉刺,环套在手指笔可以旋转,还有的只是一端有笔头在笔的尾部有环也是可以让笔旋转的。笔长约20厘米——30厘米,前端稍重于后端,多以硬木或金属制成。主要用法有穿、点、挑、刺、戳等。动作招势有穿喉、仙女引针、白猿献果、叶底偷桃,双蝶舞花等。
判官笔
武术杂兵械之一,属暗器类。又称状元笔。器形似笔,笔头尖细,笔把粗圆,也有两端均为笔头的,笔身中间有一圆环,笔长约20厘米,前端稍重于后端,多以硬木或金属制成。主要用法有穿、点、挑、刺、戳等。动作招势有穿喉、仙女引针、白猿献果、叶底偷桃,双蝶舞花等。
http://share.jxlib.gov.cn:8088/datalib/2003/SportKnowledge/DL/DL-20031210104635/
判官笔
判官笔,又称状元笔,在中国的传统武器里,属于外三门。武术杂兵械之一。
判官笔是一种兵器,主要用于取穴打位。
判官笔武术杂兵械之一,属暗器类。又称状元笔。器形似笔,笔头尖细,笔把粗圆,也有两端均为笔头的,笔身中间有一圆环,形状比较接近峨眉刺,环套在手指笔可以旋转,还有的只是一端有笔头在笔的尾部有环也是可以让笔旋转的。
笔长约20厘米——30厘米,前端稍重于后端,多以硬木或金属制成。主要用法有穿、点、挑、刺、戳等。动作招势有穿喉、仙女引针、白猿献果、叶底偷桃,双蝶舞花等。
扩展资料
判官笔主要用于取穴打位。对于判官点穴笔,武学有云:“一寸短,一寸险!”普通的判官笔二尺八寸。
唐朝大内三大高手之一的宇文通(安禄山门下武士)所用的判官笔只有七寸长,实是短得不可再短,因此每一招都是欺身进搏,凶险万分。
而更绝的是他这对判官笔在对敌时能陡然暴长七寸,原来他的判官笔共有四节,每一节长度七寸,一按机关,便可以一节一节的伸出来,全长仍是与普通的判官笔一样。但他这判官笔能瞬间暴长,威胁极大,不是武艺惊人之士难以躲避。(见梁羽生《大唐游侠传》)
武当七侠中的张翠山也曾使一柄镔铁判官笔,使对手闻风丧胆。他使判官笔在石壁上使倚天屠龙功刻出“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倚天不出,谁与争锋?”二十四个大字,令武功盖世的金毛狮王谢逊也不得不甘拜下风。(见金庸《倚天屠龙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判官笔

求判官笔的来历和用法。

武术杂兵械之一,属暗器类。又称状元笔。器形似笔,笔头尖细,笔把粗圆,也有两端均为笔头的,笔身中间有一圆环,笔长约20厘米,前端稍重于后端,多以硬木或金属制成。主要用法有穿、点、挑、刺、戳等。动作招势有穿喉、仙女引针、白猿献果、叶底偷桃,双蝶舞花等。
一种兵器。主要用于取穴打位。对于判官点穴笔,武学有云:“一寸短,一寸险!”普通的判官笔二尺八寸。
唐朝大内三大高手之一的宇文通(安禄山门下武士)所用的判官笔只有七寸长,实是短得不可再短,因此每一招都是欺身进搏,凶险万分。而更绝的是他这对判官笔在对敌时能陡然暴长七寸,原来他的判官笔共有四节,每一节长度七寸,一按机关,便可以一节一节的伸出来,全长仍是与普通的判官笔一样。但他这判官笔能瞬间暴长,威胁极大,不是武艺惊人之士难以躲避。(见梁羽生《大唐游侠传》)
武当七侠中的张翠山也曾使一柄镔铁判官笔,使对手闻风丧胆。他使判官笔在石壁上使倚天屠龙功刻出“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倚天不出,谁与争锋?”二十四个大字,令武功盖世的金毛狮王谢逊也不得不甘拜下风。(见金庸《倚天屠龙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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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大内三大高手之一的宇文通(安禄山门下武士)所用的判官笔只有七寸长,实是短得不可再短,因此每一招都是欺身进搏,凶险万分。而更绝的是他这对判官笔在对敌时能陡然暴长七寸,原来他的判官笔共有四节,每一节长度七寸,一按机关,便可以一节一节的伸出来,全长仍是与普通的判官笔一样。但他这判官笔能瞬间暴长,威胁极大,不是武艺惊人之士难以躲避。(见梁羽生《大唐游侠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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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第三章 柳暗花明当我还沉浸在升级的幸福时,三只鬼魂无声无息地向我飞来,我还来不及逃跑就……“……”帅哥判官再次见我短时间出现在他面前,已经无话可说了。“我也不想这样的,洞里的怪物太强了,不,是我太弱了。”我仔细检查了身上的装备,还好,没掉,经验也没掉。10级以下的新人死亡不会掉经验,但是会掉钱或装备。“好吧,看在你是我见到的第一个玩家的份上,我就再借你一对笔和教你一套笔法。”触发神秘事情!我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心里那个爽啊!“叮!”系统提示:“玩家林幽获得特殊物品阴阳判官笔,习得判官笔法。”“阴阳判官笔,不可丢失物品,无法修复,攻击力10~15,每击附带3%吸血功能,对不死系怪物有200%伤害,无条件要求使用。”神器!!新手的神器啊!要不是为了表明我的某种倾向正常,我真想把帅哥判官猛亲一顿,以表达我内心的激动。“这是借据,请你在这签个名,等你到了一定级别,东西还是要回收的。”这是判官第二次阴我,……需要别的再问

笔也能成为盖世兵器,武侠小说中的判官笔,到底是什么神兵利器?

判官笔是一种短兵器,既可以做正面交锋的利器,又可以内藏暗器,在武侠小说的江湖中是一种非常厉害的武器。
判官笔在江湖中一直是负有盛名的,非短兵相接的天才人物不可使用,据说此兵器可长可短,可远可近,鬼神莫测令人无法防备。最初出现于江湖传闻中还是唐朝大内四大高手宇文通,此人本是唐玄宗禁卫中的四大高手之一,善使两支镔铁判官笔,安禄山起势后投靠了安禄山,攻入京城时宇文通也是身先士卒,死于他判官笔下的亡魂不比安禄山手上的少。据说当时攻克皇宫时,宇文通浑身浴血,两支判官笔已被染成红色,所以宇文通的两支判官笔又被称为血判官。
判官笔在神话小说之中是用来在生死簿上写姓名的笔。在武侠小说中,判官笔就相当于能够定人生死一般,属性有一点像峨眉刺,适合近身作战,加上够“奇”,所以叫人耳目一新。
判官笔,又名状元笔,是一种貌似毛笔的短小兵械,设计与「峨嵋刺」相似。由于判官笔多用于近身突袭,较少时间与人直接对叠,故亦会归类成暗器的一种。
判官笔是一种短兵器,既可以做正面交锋的利器,又可以内藏暗器,在武侠小说的江湖中是一种非常厉害的武器。
判官笔在江湖中一直是负有盛名的,非短兵相接的天才人物不可使用,据说此兵器可长可短,可远可近,鬼神莫测令人无法防备。最初出现于江湖传闻中还是唐朝大内四大高手宇文通,此人本是唐玄宗禁卫中的四大高手之一,善使两支镔铁判官笔,安禄山起势后投靠了安禄山,攻入京城时宇文通也是身先士卒,死于他判官笔下的亡魂不比安禄山手上的少。据说当时攻克皇宫时,宇文通浑身浴血,两支判官笔已被染成红色,所以宇文通的两支判官笔又被称为血判官。
二次出场则是梁羽生先生的《侠骨丹心》中连城璧兄弟俩,两人一人一支精钢判官笔纵横江湖少有败绩,就连金世遗这种江湖大佬都曾败在二人手下。连家在江湖也是豪门世家,家传的点穴功夫出神入化,而连城璧与连城玉两人更是连家出类拔萃的后起之秀,两人另辟蹊径将点穴功夫融入奇门武器判官笔中。两人所用判官笔与普通江湖中的不同,笔尖比之更长,并且奇特之处在于笔尖相反方向的笔尾,两人的笔尾形如铁杵,圆滑如蛋却小巧精致,而笔尾大小刚好暗合人体穴位,笔出之时笔锋伤人,笔尾牵制,江湖中人与其对决防备笔尾打过防备他们的笔锋,而金世遗也是在破解了两兄弟的点穴功夫才将两人击败。
最后一位则是终极杀人王火云邪神,火云邪神武艺高强,一身蛤蟆功外柔内刚难逢敌手。世人只知火云邪神的武功高,却不知道火云邪神最厉害的其实是一支判官笔,这比平时很少视人,可见过此笔的人都已不在人世。传说火云邪神的这支判官笔如纯金打造,笔尖暗藏机关,闭合时形如笔尖,开合时又似一朵怒莲,按动机关笔尖开合,笔杆中会射出一支钢针,上附剧毒,中者一时三刻便七窍流血无药可医。

战国时期兵器

战国时期主要是青铜兵器为主
殳:长度是1丈2尺,参考古制两步一丈,古代是步是复步,就是左右脚各一步。按照操典一步75cm,殳的长度是3米。竹子做的,头部加套一段青铜套。靠敲打伤害为主。也有纯木棒。图是殳(shu)的金属头,秦陵出土的。
矛:殳头上换上矛头。长度是3米。属于长兵器了。攻击方式是刺。
图为矛的头部,矛和枪同类,不同处是矛头较长,两侧有刃。是从剑转化来的。
戈:宽2寸,内长7寸,胡长6寸,援长8寸,重1斤14两。柄长6尺6寸
济南市博物馆收藏有一件銎内式有铭错金目纹铜戈,于废品仓库拣选而得,属商代晚期遗物。通长25厘米、宽9.02厘米,重593克。戈体宽厚,援部呈舌条状,基本对称,戈体呈等腰三角形,中间起脊,无胡无穿。銎部椭圆形瓦纹,内尾部等宽平齐,平齐处正反两面,各有一铭文和花纹。在戈的援末与銎内相接处,正反两面各有两个错金环形目状纹饰,灿烂夺目。
参考:http://tieba.baidu.com/p/2716374421

先天灵宝排名前10的是那些

首先,“十大”先天灵宝 指的是 十种 先天灵宝,或者说 十套 先天灵宝,而不是 十件 灵宝。
十大先天灵宝为:
先天五方旗;十二品莲台;山河社稷图;河图洛书;
定海珠;乾坤鼎;红绣球;天书;地书;冥书。
ps:十大先天灵宝都是极品先天灵宝,含37~39重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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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详细介绍。(一定要看看最后2条)
(1)先天五方旗,分别是 东方青莲宝色旗、西方素色云界旗、南方离地焰光旗、北方玄元控 水旗、中央戊己杏黄旗。
(2)十二品莲台,分别是 十二品功德金莲、十二品业火红莲、十二品灭世黑莲、十二品净世 白莲。
这四座莲台是混沌青莲四枚不成熟的莲子所化,还有一枚半熟的莲子化为二十四品造化青莲。
(3)定海珠本来有36 颗,每颗有一重禁制,累加之后却不是36 重禁制,而是升华为37重禁 制,是为极品先天灵宝。开天时有12 颗破碎消失,品级跌落。
(4)红绣球,可证 天地人三婚,注意和 天地冥三书 区分。
(5)天书,即 封神榜 + 打神鞭;地书,为大地胎膜所化,有人认为就是山海经;
冥书,即 生死簿 + 千秋轮回笔(俗称判官笔)。
另有 人书,即 姻缘簿 + 红线,为后天灵宝。
(6)除了十大先天灵宝,还有别的极品先天灵宝,如 盘龙扁拐(一说太乙拂尘)、三宝玉如 意、青萍剑,此三者为 二十四品造化青莲解体而来。
(7)弑神枪,混沌青莲的根茎吸收先天杀戮之气所化,为先天至宝。
(8)七宝妙树,是 后天灵宝,不是先天灵宝。
七宝妙树,全称七宝妙刷树,准提道人以其本体“西方庚金菩提木”结合金、银、琉璃等 七宝炼制而成,后成为其证道法器。
也就是说,准提砍下自己身体的一段树枝,炼成了七宝妙树,(有点像复联4里的树人格 鲁特),显然是后天灵宝。
另外,准提的本体是 菩提树,是十大先天灵根之一。准提也是十大先天灵根中唯一化形 的。
先天灵根在机缘巧合下可能诞生灵智,修炼化形;但先天灵宝不可能,因为灵宝都有“禁 制”。
 第一:『混元金斗』
  生擒敌人并使敌人失去宝物和法力。
  第二:『五色华光』
  青、黄、赤、白、黑。攻击、生擒、落宝
  第三:『斩仙飞刀』
  葫芦内有一线毫光,高叁丈有余,上边现出一物,长有七寸,有眉有目,眼中两道白光。白光反罩下来,钉住敌人,使敌人昏迷,只需一躬:“请宝贝转身。”那宝贝在敌人头上一转,首级落地。
  第四:『定海珠』
  珠有二十四颗,攒成一串,会放出五色毫光,使人睁不开眼,极易遭暗算。
  第五:『番天印』
  仙印,底面刻有“番天”二字,投掷攻击,百发百中,专打人头顶。
  第六:『金蛟剪』
  此剪乃是两条蛟龙,采天地灵气,受日月精华,起在空中,往来上下,祥云护体,头并头如剪,尾交尾如股。一插两段。
  第七:『化血神刀』
  如一道电光,中了刀痕,顷刻即死。
  第八:『阴阳镜』
  此镜半边白半边红,白的一晃是死路,红的一晃是生门。
  第九:『锦绣山河』
  内含乾坤,宛如世界,可困人于中,乃多宝如来手中最强大先天灵宝,数万年来威风八面,现被金阳所得。
  第十:『五火七禽扇』
  此宝扇有空中火、石中火、木中火、三昧火、人间火,五火合成。
  此宝扇有凤凰翅,青鸾翅,大鹤翅,孔雀翅,白鹤翅,鸿鹄翅,枭鸟翅,七翎合成。
  正面有符印,有诀,反面有诗,放出火